为什么“价数目”都是整数?


常见的配价数的取值域为 0,1,2,3
(也有的语法学者认为汉语中没有0价动词)

问题是:
(1)为什么价数一定要是整数?不能是1.5或者2.5呢?或者2.8呢?
袁毓林教授曾经提过“准二价动词”这个概念,我想大概就是1.5或者2.5价吧。

(2)给价计“数”是必须的吗?如果把“整数价”换成“代数价”,是不是更好一些呢?
比如我们不叫“0价动词,1价动词,2价动词,3价动词”什么的,改成:
“A价动词,B价动词,C价动词,D价动词,E价动词,F价动词”,有什么不可以呢?

我的看法是:

配价无非是一种分类的角度罢了,就是给动词分若干个小类。除了朱先生用“价数”
跟“歧义指数”建立起“算术计算关系”之外,看不出“配价数”有什么计数的意义
(郭锐老师等研究者曾尝试用“计算”的办法来推导动词的价向动词短语的价变化时的价数变化,但实际上很难“算”出来)

有的人说“高”是二价,有的说是三价,有的人说“买”是二价,也有的说是三价,也有的说是四价,诸如此类。好像都是各人有各人的道理

跟词类的判定一样,汉语语言学研究中怎么有这么多这样的问题呢?

有的说“工作”是动词,而且永远是动词,有的说“工作”有时候是动词,有时候是
名词,诸如此类。

我在所谓的“语法研究”的园地里转悠的时间越长,就越觉得,汉语之“法”过于空灵。不能说它没有“法”,但它却常给人“无迹可寻”之感。(石毓智先生有首“词”风趣地道出了这种感觉)

(有时候胡思乱想,觉得这跟国人的“规矩性”不大强有某种神秘的联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