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吃食堂”中的“食堂”是什么宾语?

—— 评 王占华 先生 《‘吃食堂’的认知考察》

(原文载《语言教学与研究》2000年第2期)

 

王文的主要观点是:

关于“吃食堂”一类VO格式中的O的性质,一般认为是处所
宾语或方式宾语等等,都是不合适的,正确的定性应该
是受事宾语的转喻形式。

由此展开,对以往人们一般认为的一部分工具宾语、方式宾语、
杂类宾语、结构宾语、目的宾语等(这个分类主要是依据的孟
琮《动词用法词典》上海辞书1987年版),提出了疑义,认为
都可以用受事宾语的转喻形式来加以统一的说明。

 

王文观点明确,论述简明流畅,读起来很舒服。

Doubtfire现对王文做如下评述:

1. 就某些具体的VO格式(比如“吃食堂”、“听北京广播电台”等)的分析来说,
   Doubtfire同意王文的见解。这些个VO中的O被说成是处所宾语
  (“吃食堂”见《动词用法词典》96页),的确跟那些“真处所宾语”有些不同,
   比如 “晾阳台上”中的“阳台上”,“睡沙发”中的“沙发”。

2. 但就另一些具体的VO格式的分析来说,我的语感跟王先生的不同。比如“洗热水”
    “吃大碗”等等,我不大能接受 转喻的说法,而是更倾向于 工具宾语的说法。

3. 其实接受转喻的说法还是维持原来的工具宾语或处所宾语说法,我认为都还不是
   最关键的问题。跟采用哪种说法来给VO格式中的O定性相比(给O贴个标签),
    更重要的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更准确地描述 O 的行为 (真正掌握 O 的脾气)。

    比如 部分处所宾语可以扩展成 V 在 O 上(里) —— 睡在沙发上, 住在宾馆里
        而一般非处所宾语没有这样的扩展形式 —— * 吃在食堂里

4. 假使全面采用 转喻 的说法,面临的问题就是:能够转喻的条件是什么?
      如果不说清楚这个问题,实际上还是解决不了王文中提到的外国人类推出错误
      表达的问题。“吃食堂”可以转喻,“吃家里”为什么就不能转喻呢?
     
      也许从认知的角度解释,“在家里吃”是典型的“吃”,“在食堂吃”是
      突显的“吃”吧。

    可我们到底是因为不能说“吃家里”,才想到要给它一个这样的认知解释呢?
  还是真的存在这样典型和非典型的认知解释先,我们才不这么说呢?
     我不知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