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语言学论丛》关于投稿事宜的声明


2026-06-08 22:44:30    通知    中心助理


《语言学论丛》广大作者和读者:

 

      近日,有不法分子冒充《语言学论丛》编辑部,通过网站在线投稿进行非法经营活动。本刊在此郑重声明:

 

       1)本刊接受投稿的唯一邮箱为luncong@pku.edu.cn。暂未开通任何在线投稿。

       2)本刊不收取任何名义的版面费。稿件刊出后,对内地作者支付稿酬,并赠样刊2册;对海外作者赠样刊4册。

 

北京大学中国语言学研究中心《语言学论丛》编辑部

2026年6月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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